交通运输行业标准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》(JT/T 617)已经审查通过,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。标准对危险货物分类、包装、托运、装卸、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。内容完整,系统性强,有效解决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原有相关标准碎片化、交叉冲突、衔接不畅、部分关键内容缺失等诸多问题。
该标准的实施,将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方(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、装卸企业、包装生产及使用单位、运输企业、车辆制造企业等)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危险货物种类繁多,用途广泛,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,也对人民的安全、健康及环境构成了严峻挑战。近年来,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断加强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,但事故频发的势头没有根本性遏制,暴露出法规体系不健全、标准体系不完善、运营管理不规范、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。
长期以来,诸多实际操作难题困扰着广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,比如:
-运输某种危险货物,应该选择什么类型的车辆?应该选择什么材质的包装或罐体?
-某个型号槽罐车或厢式车,可以运输哪些危险货物?“一罐多品”如何操作实施?
-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贴什么哪些标志,贴在什么地方?
-对于具体某个品种的危险货物,装卸、运输过程中具体应注意哪些事项?
-哪些危险货物能混装在一个车上,哪些不能?
-随车应携带哪些安全应急工具?不同类别的货物,安全应急工具有何不同?
-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,可以停在哪些地方,停车时有哪些要求?
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,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9月6日正式发布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》(JT/T617)系列标准。
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代替标准见下表:
标准编号 |
标准名称 |
主要内容 |
代替标准号 |
实施日期 |
JT/T 617.1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部分:通则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范围及运输条件、运输条件豁免、国际多式联运相关要求、人员培训要求、各参与方的安全要求以及安保防范要求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。 |
部分代替 JT 617-2004 |
2018-12-01 |
JT/T 617.2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:分类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,包括分类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规定。 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、对应的危险性类型和包装类别的确定。 |
部分代替 JT 617-2004 |
2018-12-01 |
JT/T 617.3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: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品名的一般要求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索引、特殊规定,以及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要求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。 |
2018-12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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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T/T 617.4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: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、中型散装容器、大型包装、可移动罐柜、罐式车辆罐体的使用要求。 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选择和使用。 |
2018-12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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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T/T 617.5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:托运要求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的一般要求,集合包装及混合包装的标记标志要求,包件的标记和与标志要求,集装箱、罐体与车辆的标志牌和及标记,运输单据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托运。 |
部分代替 JT 617-2004 |
2018-12-01 |
JT/T 617.6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6部分: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装卸作业的一般要求、包件运输装卸条件、散装运输装卸条件、罐式运输装卸条件和装卸作业要求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节的装卸作业。 |
2018-12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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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T/T 617.7-2018 |
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: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 |
JT/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运输装备条件、人员条件及运输作业要求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运输作业。 |
部分代替 JT 617-2004 |
2018-12-01 |
总的来说,该标准主要解决行业标准目前存在的四个问题:
一、标准分散的问题
据初步统计,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常见国家和行业标准有100多个,其中包括危险货物相关标准63个,包装容器相关标准41个,专用车辆相关标准13个,运输操作管理标准7个等。标准内容非常分散,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、运输企业很难掌握。
二、部分关键内容缺失的问题
虽然标准众多,但是涉及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。比如:“一品一罐”的问题,到底一种罐是否还可再用于运装其它危化品、装哪些介质等,现有标准没有明确说明。事实上,对于危化物流企业来说,很多罐可以做到“一罐装多品”,这样有利于提高储运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。又如:少量危险货物运输与危险货物整车运输在标准上有哪些差异,哪些物质是强腐蚀物质等与危化品物流息息相关的内容,也缺乏明确说明。
三、各个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
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到的环节众多,包括托运、充装、运输、收货等。此前,这些环节上的各参与方之间,各自遵循各自的标准,相互之间缺少衔接,有时货物托运人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,托运人也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。而危险货物运输各方,需要共同传递货物的危险性和安全要求等重要信息,缺乏这个共识就达不到衔接的目的。
四、与国际规则接轨不够的问题
原先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准中,如危险货物标志、车辆标准等,都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。特别是现在,我国提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企业与中亚等地区商业机构从事贸易往来频繁,货物品类众多,其中包括天然气、石油等大类,我国同时也有大量进口危化品的需要。在此背景下,我国必须与国际标准对接,特别是与包括中亚、俄罗斯执行的欧洲标准衔接,才更有利于国际化商业合作的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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